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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协点评:成都-成都胡河涛进球被认为是误判,

11月4日晚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考核组开展本赛季第32期(20251104)裁判员考核工作。本期主要聚焦近期参加中超、中甲、全国U20男足比赛的所属俱乐部或球队投诉的6起案件。审查小组认定,其中四起案件在确定制裁措施时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。本次审议会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,邀请中国足协代表、中国足协纪律检查员以及社会各界和媒体足球社会监督员参加会议。会议采用小组讨论与研究组成员发表个人意见相结合的形式,研究结论如下。案例1:麦特29日中超联赛,成都VS河南俱乐部。比赛第15分钟,河南队禁区附近两队球员争夺头球后,裁判吹罚河南队球员手球犯规,成都队进球。裁判判进球无效,成都队主罚直接任意球,比赛在没有VAR介入的情况下重新开始。成都俱乐部提出上诉,认为“因为裁判的哨声晚于球队射门的时间,所以进球应被视为有效”​​。对于此事,评审组一致认为,两队球员争夺头球时,成都队球员先跳并争头球。与对手手臂的接触并不构成犯规。随后球碰到了河南俱乐部球员张开的手臂,越过了他的肩膀,这应该被视为手球犯规。但随后成都队获得了进球机会。此时,r裁判员必须意识到继续比赛的有利形势,不得判手球犯规。在这种情况下,裁判在进球之前就已经吹响了比赛终止的哨子,无法再宣布进球有效。因此,成都队决定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。此外,VAR无法干预,因为这种情况不符合规定中规定的干预原则。球评组认定主裁判的判罚决定不正确,VAR不介入是正确的。案例2:中国超市-联赛第29轮,成都荣成VS河南俱乐部。比赛第48分钟,成都队的传中疑似碰到了河南俱乐部11号球员的手臂。裁判没有判手球犯规,VAR也没有介入。成都俱乐部的上诉意见是对方11号手球犯规。关于这款哑光评审组多数成员认为,成都队传球时,河南俱乐部11号的手臂以一种不自然的位置从身体后方移向球。从现有视频画面来看,皮球接触到了河南11俱乐部的手臂。因此,这被认为是手球犯规,并被判罚点球。 VAR应该介入。裁判判罚错误,判手球犯规,错失点球。面对失误,VAR没有介入。 特别提示:以上内容(包括图片、视频,如有)由自有媒体平台“网易账号”用户上传发布。本平台仅提供ios信息存储服务。 注:以上内容(包括图片和视频,如有)由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的社交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。